一、依據本府112年2月8日府社行字第1120024802號函辦理。
二、本年度投保公司為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及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預定投保時間為112年4月30日至113年4月30日止,投保範圍如下:
(一)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值勤期間,含往返交通前後各2小時):
1.傷害保險:最高理賠金額新台幣(以下同)300萬元整。
2.意外醫療給付:最高3萬元。
3.意外住院治療:日額2,000元(最高90天)。
(二)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全日24小時):
1.傷害保險:最高理賠金額新台幣(以下同)100萬元整。
2.意外醫療給付:最高3萬元。
3.意外住院治療:日額1,000元(最高90天)。
三、欲參加本保險之單位所提之「志願服務人員保險名冊」為調查需求所用,本府保留納保同意權。
四、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值勤期間,含往返交通前後各2小時)之保險每人每年301元保費;第一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全日24小時)之保險每人每年800元保費,請貴單位考量財務狀況選擇相對表單填報。
五、表格繕打後,除函送紙本外,並請以電子郵件寄送至承辦人電子信箱:sa.min1222@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