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衛生福利部107年9月11日衛部救字第1070128661號函辦理。 二、 志工基礎訓練課程自本年6月1日起修正為3課目6小時(附件1),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及臺北市公務人員訓練處配合開發相關訓練課程,並於9月1日起開放選讀,請轉知所屬運用單位及志工多加運用。